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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中国并未采取集中清缴清欠税收等行动,但随着税收大数据广泛应用,网状、系统性税收风险分析取代了此前个人经验点对点分析,税收征管力度事实上在不断强化,税收征收率在不断提高。以前企业偷漏税可能不容易被发现,但近些年通过税收大数据,税务部门会收到企业风险提示,并跟企业确认,不少企业需要依法补缴税款。
针对目前的旱情,河南省水利厅于6月14日17时将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并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科学精准调度水利工程,加强灌溉用水管理,细化落实各项供水保障措施,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干旱灾害损失。
编制说明介绍,随着我国纺织企业的空间集聚度提升,纺织工业园区不断增加,生产工艺的日新月异以及相关产业技术政策不断更新替代,现行排放标准在实施过程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标准分别执行不利于执法检查;部分指标适用范围不明确,标准操作性不强;部分指标限值以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与行业生产实际不符;间接排放管理要求不能满足现阶段工业污水集中预处理发展模式;有毒有害污染物及生物毒性风险问题未得到关注等。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汇通江淮之气概,畅达黄海之辽阔”,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寄予厚望:“经济大省不仅指经济块头大,更意味着在全国发展大局中肩负的责任大,要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有更大的担当。”
为指导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法律,进一步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工作,切实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以高质效办案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编发本批指导性案例。在对下征集和筛选案例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最终确定5件案例入选本批指导性案例。
日前,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新国标将替代2018年版本标准,于今年9月1日实施。同时,工信部明确,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