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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2025赛季中超联赛揭幕战在成都打响。林子金在众多好心人的帮助下来到赛场。比赛进行到第10分钟,数万球迷在雨中齐声大喊“林子金加油”“林子金雄起”。而之所以是在第10分钟,是因为林子金今年刚满10岁。
去年政协联组会上,来自科技界的赵宇亮委员在发言中提到,我国科研论文发明专利数量大,但落地转化少。创新链与产业链“相望难相见”,是阻碍新质生产力形成的卡点。
民事生效裁判监督 民间借贷担保 加盖公章 越权代表 相对人合理审查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
在杨子江看来,手机智能助手的推广使用,需要经过App和消费者的双重同意。手机智能助手应与其调用的App合作,从该App提供的接口调用和启动操作,配合App的安全管控措施;并向消费者清晰告知其使用相关权限及是否可能存在数据泄露和安全风险。
本案中,案涉借款于1998年6月30日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德惠市某原种场已于2006年12月12日通过在《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上盖章并签署“情况属实”字样对原债务进行了重新确认,此后债权人通过向德惠市某原种场发出《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以及刊发催收公告等方式多次主张权利,上述行为均构成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有效中断。在此情形下,尽管原告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提起本案诉讼时,距案涉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已超过二十年,但不适用民事法律关于二十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的规定。主要理由如下:
过去一年,习近平总书记进行了多次考察调研:在合肥,了解当地如何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在武汉,看“武创院”如何探索解决“点菜的不吃饭,吃饭的不买单”,让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同频共振……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