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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铭记“一国两制”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好制度。澳门回归以来,人均GDP从最初的1.5万美元增长到6.9万美元,财政储备由130亿澳门元增长到6000多亿澳门元。澳门被赞誉为“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典范,以及世界最安全的城市之一。新时代澳门要保持长期繁荣稳定,关键要实现三大突破:一是思维格局上的突破,要树立“桌子上也可以唱大戏”的创造性导演思维,明晰发展定位,创新城市布局。二是产业发展上的突破,按照适度多元产业政策,盘活产融政策底座,打造中国大服务业先锋标杆城市。三是治理能力上的突破,优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治理体系,加强现代化社团联动协作,拓展青年向上流动空间。
“科技创新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全国政协委员、香港金融发展协会主席魏明德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能够提供有力的资金与金融服务支持。
“其实两岸的交往交流就是大家要相见,才会相亲,然后相亲之后才能彼此认识,彼此认同。”何慧俐说,让两岸青年真正实地接触是最好的融合方式。
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审结涉军案件8321件,做深做实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审结40件涉国防光缆被阻断案,有力维护军事设施和国防通信安全。妥善化解拆迁安置行政争议,保障军用机场扩建工程顺利推进。协同化解军用机场净空区建筑违法超高问题,保障飞行安全和战备执勤。残疾退役军人林某因市内公交优抚问题提起诉讼,法院与行政机关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协力落实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规定,有力保障军人合法权益。
此外,在涉民企名誉权纠纷问题上,最高法给出了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二是注重事实认定和证据审查,合理确定侵权责任;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前述负责人表示,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充分运用刑事民事手段全方位进行保护。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三是注重企业声誉修复。通过在判决中支持企业采取公开声明、媒体澄清等措施修复企业受损声誉等方式,支持企业采取信誉修复措施。四是用好用足民法典规定的人格权保护禁令制度。及时适用保全救济制度,依法限制网络不当言论持续发酵,避免损害后果继续扩大,有效缓解受损害企业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等困难,防止民营企业因名誉持续受损而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