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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二是深挖两岸文化文物“富矿”,共同弘扬中华文化。鼓励两岸学者、文化机构、民间团体围绕宗亲、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从文化遗产的保护到文化价值观的传承,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探究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展现两岸同胞同根同祖、血脉相连的发展历程。例如,举办“妈祖文化论坛”“两岸妈祖缘”等文化交流活动,完善两岸同名村、同名乡镇、姊妹湖交流机制,组织两岸专家梳理姓氏文化、祖籍地文化等根亲文化脉络,举办两岸船政文化、南岛语族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推动两岸同胞共同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和台湾光复80周年,正本清源,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凝聚推动祖国统一的强大合力。
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健全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交办、办理、督办、反馈全流程工作机制,推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密切同代表的沟通联系,把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提高立法、监督质量的重要基础,作为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依据。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98件议案,交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9235件建议、闭会期间提出的105件建议已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76%。委员长会议研究确定20项重点督办建议,7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
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以推动落实元首外交成果为首要任务,结合人大职能职责,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共派出71个团组赴68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86个国家的代表团来华访问或出席研讨班,签署6项立法机构合作协议。
近年来,何慧俐在天津大学牵头成立了海峡同文书院,通过共同开展论坛、研习、讲座等活动,促进两岸学术理论与实践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她还策划两岸菁英文化研习营,促成台湾青年、学术团体、政商团体等到大陆研学,举办“中国古代文学创新论坛”,以“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如何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与心灵契合”等主题,加速两岸融合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常常为“半边天”点赞。她们中,有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也有中国首位进入太空的女航天员;有把生命献给脱贫攻坚事业的“80后”青年干部,也有与共和国同成长的“最美志愿者”;有被称为“小巷总理”的社区工作者,还有返乡创业的“新农人”、从事家政服务的“阳光大姐”、扎根西藏的大学生村官、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大学生……
加强宪法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宣传阐释宪法的发展历程、性质特征、优势功效,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举行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加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宣传教育。召开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40周年座谈会。组织5次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宪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