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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张某标未按期还款,2014年9月,双方对2013年11月的1000万元借款结算,张某标重新出具6张分别为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共计1300万元借款金额的借条,均注明月息3分。关于还款期限,5张200万元借款的借条,还款日期分别是2015年3月30日、5月30日、7月30日、9月30日、11月30日之前归还。第6张300万元借款的借条,还款日期为2016年1月30日。
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因无偿献血依法获得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不能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确立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制度,是为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是对无偿献血者给予的奖励。无偿献血者遭受侵权行为导致临床用血的,既应享有国家对其用血费用减免的奖励,又应获得相应侵权损害赔偿,两者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互不排斥。司法实践中,在认定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数额时,应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关系,被侵权人基于法定奖励获得相关费用报销,不能等同于被侵权人应得的侵权损害赔偿,不能以费用报销为由抵销、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指南鼓励主食以全谷物为主,适当增加粗粮并减少精白米面摄入;保障足量的新鲜蔬果摄入,但要减少高糖水果及高淀粉含量蔬菜的摄入;优先选择脂肪含量低的食材,如瘦肉、去皮鸡胸肉、鱼虾等;优先选择低脂或脱脂奶类。
2017年,她们敏锐捕捉到英国皇家音乐学院考级在大陆的市场空白,南静恩表示,她小时候就在台湾参加过英皇考级,依托对英皇考级体系的理解,她们自创教材,并开展独特教学法。
当时,习近平总书记动情回忆:“我也是戴着红领巾过来的。因为上学早,第一批入少先队没有发展我,还哭了鼻子。后来当上少先队旗手,热血沸腾。”
在江西九江,消防人员在对一处超市抽查时发现,超市内的防火门是“三无”产品,无法关闭严实,一旦发生火灾,烟和火会顺着门缝蔓延,十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