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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台海形势复杂严峻,民进党当局宣布将大增军费到GDP的3%,并抛出多项恶化两岸关系的措施,在阻挠两岸民众交流交往方面更加无底线、无下限;同时,某些外部势力也有干涉台湾问题的新举动。在这样的背景下,有必要对岛内的“台独”分裂活动无论是“渐进”还是“激进”,以及外部势力怎样变相“挺独”,都表明坚决与之斗争的严正立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常委会专题讲座6讲,常委会党组开展集体学习6次,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和履职所需知识的学习。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座谈会,认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我们相信,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和推动下,我国一定会构筑起日益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政府与企业携手,共同用行动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和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
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及时向当事人、律师等公开审判流程节点信息15.3亿项;上网公布裁判文书969万份,同比增长92.7%。发布指导性案例4批23件、典型案例67批613件。高标准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案例4700余件,对常见罪名和案由实现全覆盖。“行人闯红灯致人摔倒被轧身亡案”,判决闯红灯行人构成交通肇事罪;“患者在医院开水间摔伤案”,判决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及时提供救助的医院不担责;“楼上住户厨房改厕所案”,判令恢复原状,彰显权利行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小案件、依法理、讲情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期盼。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的经验,制定学位法,更好服务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修订文物保护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培育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社会风尚。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中,农副产品类价格下降0.7%,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类价格下降0.5%,纺织原料类价格下降0.2%,燃料动力类、黑色金属材料类价格均下降0.1%;化工原料类价格持平;有色金属材料及电线类价格上涨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