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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要求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税制改革是重头戏,未来增值税、消费税、个税等主要税种还将有进一步改革举措。笔者呼吁,在税收征管不断强化的同时,为促进企业、个人实际税负维持在合理水平,未来税制改革应当统筹考虑降低名义税率。
据媒体报道,从2月27日开始,大疆开启了“不准加班”运动,强制员工晚上9点必须下班。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员工晒出了自己被“赶”下班的经历,有人直呼“人生第一次被赶出公司”。
在3月6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进一步明晰了今年的扩容方向:“进一步增加‘双一流’高校本科招生规模,今年力争再增加2万人。”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来自南京市第一医院的张俊杰代表刚发言,总书记就认出了他。当天上午,张俊杰在“代表通道”向媒体分享了参与医学科技创新工作的经历。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被告人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二是一审认定立功有误,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二审应当如何处理。
崔洪建表示,这次会议的核心议题就是讨论“派兵的问题,比如能不能派兵?怎么派兵?各国需要分担怎样的责任?各国需要把这些问题细化、需要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