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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呼吁为全职妈妈设立“妈妈岗”话题登上热搜榜。大量网友支持的同时,也有网友担忧推行这一岗位可能增加企业对女性的用工成本,加剧女性职场歧视。
京东11日向中新经纬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三日(3月8日-10日),平台“体重管理”“减重”等关键词搜索量同比增长超2倍;“体脂秤”“智能手表”等产品的购物用户数同比增长均超50%,其中90后及00后消费者占比超五成。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对中新经纬表示,消费者在购买类似线上课程时,要核实宣传真实性,警惕“明星噱头”。如上述消费者反馈授课时长等问题,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若明星或平台夸大课程效果,可能构成虚假广告或欺诈。
四是价格虚构型欺诈,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大数据杀熟、价格明降暗涨等形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对于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按承诺价格履行或主张赔偿。
这并不是说,明星授课不能有其他教师或者辅助手段的加持,也不是说AI陪练的形式不可取。事实上,包括吴彦祖在内,很多明星在教培领域都是“新手”,具体的授课时间或许会在后期逐渐增加,至于技术层面的不足,相信改善起来也不会太难。
从明星到老师,吴彦祖的跨界绝非首例。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有13位明星进入教培市场,且主要集中在语言训练和音乐培训两大领域。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