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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针对这一问题,需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予以防治。一是严格审查财产保全的条件。民事诉讼法对保全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性,或者不保全将导致难以弥补的损失,避免形式化审查。二是限制超额保全。请求保全的范围可以与诉讼请求的范围重合,也可以小于诉讼请求的范围;如果请求保全的范围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则人民法院对超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避免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三是灵活选择保全对象。优先选择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尽量不影响被保全人的生产经营活动,避免因保全方法不当产生负面影响。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四是完善救济渠道。被申请人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及时申请复议,法院应快速审查并作出裁定,申请人申请错误和法院保全违法可以分别诉请民事赔偿责任和国家赔偿,畅通救济渠道。
天津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引领。天津市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行动,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达到283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达5534家,其中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
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制定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强化办案中履行审判监督责任,各级法院院庭长阅核案件1202.7万件,经阅核案件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较同期均值分别低0.78个和0.74个百分点。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新类型、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2950件,更好发挥统一裁判尺度作用。
深化检察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5.1万件。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出检察建议9.3万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98.1%。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未落实公益保护责任的,向法院提起诉讼9409件,99.5%得到裁判支持。2024年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十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11.7万件,涉及14个法定领域。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原创性成果法制化。
谈及天津民营经济的发展,营商环境的优化起到了推动作用。全国政协委员陈中红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作为在天津发展的企业家,能明显感受到天津营商环境的变化,政策支持力度在加大,政务服务更趋高效便捷,“亲商、重商、安商”的氛围愈发浓厚。天津具备的产业体系、人才资源以及地理位置优势,吸引了不少民营企业在此扎根。
据悉,“山谷之光”福利幼儿园该园创办于1990年,是全日制的托儿机构,面向贫困家庭招生0到3岁的幼儿。2009年起,旅巴温州籍侨胞为“山谷之光”福利幼儿园定点捐助。自2011年起,得到中国多家侨社的常态化资助,办园规模不断扩大。
据介绍,全省夏收工作6月7日基本结束,夏粮丰收已成定局。夏播工作从5月28日大面积展开,截至6月13日,已播种面积7915.2万亩,夏播工作大头落地。初步统计,目前全省因旱不能播种面积323万亩,若未来持续无有效降水,夏播进度将会进一步放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