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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被告人金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是否构成立功;二是一审认定立功有误,被告人提出上诉的,二审应当如何处理。
医疗科学技术水平的跃升,折射一个国家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身影;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汉代图像中,最常见的“椎牛”情形是:一个人,一手持木椎,一手挽拉牛绳。这是因为椎牛是项技术活,只需一人即可,但也因此,“必须要有准确的击打技术,才能一锤击中要害。因此,一般情况下,椎牛者多为职业屠宰者”。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公告中称,美国对欧盟加征钢铝关税相当于向本国国民征税,对企业不利,对消费者更糟,还会扰乱供应链。欧盟将采取“强有力和适度”反制措施,保护欧盟消费者和企业的权益。
北京外国语大学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教授崔洪建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欧洲在这个时间点召开这样一次会议,是希望从军事层面上应对所谓的“大西洋变局”。他表示,欧洲需要通过具体的、军事上的行动,“将欧洲参与俄乌谈判的资格固定下来,让欧洲不仅能以外交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军事方式介入到未来俄乌冲突的解决中。”
当手机成为现代生活的必需品,运营商套餐却悄然织就一张收费密网。从“莫名出现”的音乐彩铃扣费,到宽带退订时冒出的“光猫赔偿金”,消费者在享受通讯便利的同时,不得不与隐蔽扣费、文字游戏和维权困局持续缠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