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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在审理涉民企名誉权纠纷时,平衡保护企业名誉权与维护社会公众知情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关系,本质是在“私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法律需要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维权路径,同时为正当监督留出空间。
3月7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代表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审议结果的报告及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决定将关于修改代表法的决定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政协常委、民革福建省委会主委夏先鹏认为,需加强针对涉外法律保障的顶层设计,多方合力护航中企“出海”。他建议出台“海外投资促进法”,明确政府在海外投资中的支持角色,帮助中企更好地应对海外投资中的各种风险。
“过去的居委会,印象里都是比较小的。社区书记是‘小巷总理’,管的事特别多,很不容易。”2025年3月5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他所在的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听了全国人大代表、来自社区一线李肖娜的发言,总书记感触良多。
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出台反垄断民事诉讼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垄断的案件31件,同比增长2.1倍。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万件。孙某等人隐名设立同业公司,盗用原单位技术秘密长达10余年,法院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该公司及孙某等人连带赔偿1.6亿元。促进市场资源高效配置。审结破产案件3万件,盘活资产7902亿余元。对无法挽救和不具重整价值的“僵尸企业”,依法及时出清;对可以挽救的困境企业,积极引导重整,帮助657家企业走出困境。依法严惩“假破产、真逃债”,某公司董事长虚构公司债务2800万余元后申请破产,法院以虚假破产罪定罪判刑,对恶意逃废债予以警示、震慑。
第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提升涉外检察效能。
来自中央军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王斯伟认为,今年“十四五”规划将收官,要完成的项目多、工期紧,响铃交卷的压力很大,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要防止“萝卜快了不洗泥”,甚至出现腐败问题。“我们将全程紧盯,协同其他监督力量,深化拓展融合监督、联合审计,发挥好监管对规划执行的服务和促进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