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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习主席认真听取了6位代表的发言,指出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4年多来,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同时也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要处理好进度和质量、成本和效益、全局和重点、发展和监管、规划执行和能力形成的关系,走高质量、高效益、低成本、可持续发展路子,确保建设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战检验。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落实和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2.8万件、监督撤案6.6万件,追加逮捕1.02万人、追加起诉5.4万人,不批捕38.8万人、不起诉40.2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时发现一名漏犯,指导云南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该犯被判死缓。侦查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彭某父子提请批捕,江西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在案证据不能证明两人作案,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真凶终被缉拿归案、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让犯罪者难逃法网,让无辜者不受追究。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制定18条举措,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政治轮训,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实施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完善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
在新闻报道、舆论监督中使用企业商誉、企业家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第999条“人格权的合理使用”,对“合理使用”的认定,还需结合《民法典》第998条,综合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因素,对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作出判断。对于基于真实信息的批评或评论,应视为正当舆论监督,而虚构事实、恶意诽谤的则构成侵权。
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贝内特认为,当前国际形势动荡不安,中国和其他国家以及世界经济都面临挑战,因此今年的两会将比往年更加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中国的应对之策,不仅关乎自身,也会影响整个世界经济。
苏北大地,第71集团军某旅“爆破英雄连”官兵第一时间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认真学习习主席重要讲话,并围绕“铸牢政治忠诚、打好攻坚之战”展开讨论。正在海拔5400多米的喀喇昆仑高原驻训的陆军某部“一等功营”组织由营连主官组成的理论宣讲队,在训练场、执勤点、班排宿舍开设理论讲堂,结合形势任务、工作目标、实战练兵等具体实际,强化官兵思想认知,激发信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