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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3月12日电 (记者 杨静)3月12日,山西省就业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启动。该平台的启动标志着山西省就业服务领域的数字化转型迈出关键一步,将为该省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就业管理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放弃行为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无效;不损害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有效,但仅对该抵押权人产生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清偿顺位劣后于抵押权的效果,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湖北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刘一乐:假冒伪劣灭火器主要有两大隐患,一是使用劣质粉冒充合格干粉,导致无法抑制燃烧。二是零部件质量低劣,遇到高温或撞击,容易发生爆炸。
3月11日,美乌高层在沙特重启谈判,乌克兰表示愿意接受美国提出的立即实施为期30天的临时停火建议。美国旋即恢复与乌克兰的情报共享,并恢复对乌克兰的安全援助;双方还同意尽快就乌克兰关键矿产资源开发达成全面协议。欧洲多位领导人对会谈结果表示欢迎。美方透露,12日和13日美俄官员将进行谈判。
这些假冒伪劣的消防产品如果安装在身边,一旦发生火灾,不但起不到作用,还可能成为火灾的“帮凶”。消防部门通过试验,让大家直观看到伪劣产品危害,教大家识别消防产品的真伪。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被侵权人因无偿献血获得用血费用报销,属于法律对无偿献血行为的奖励,与侵权人应当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并非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产生。被侵权人依法获得用血费用报销,不能抵销、减轻侵权人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