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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查情况。袁某松不服再审判决,向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袁某松自1999年至2006年间无偿献血8次共2800ml,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的可以对用血费用进行报销的无偿献血者。遵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再审判决以袁某松用血费用已获得血液管理部门报销为由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缺乏法律依据,据此提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中国名义税负一直高于实际税负。所谓名义税负是指企业名义上该缴纳的税费。由于征管、企业对税法理解等原因,实际上企业不一定足额缴纳法律意义上的税费。
许克确认被告出资为其名下房屋添置的家具且现仍放置于其处,本着物尽其用、方便诉讼的原则,法院酌情确定上述物品均归许克所有,由许克支付被告相应财产折价款且在彩礼金额中予以抵扣。
美团数据也显示,7月以来,“网球”搜索量同比去年增长超60%。网球体验课、网球培训季度课包在平台热销,美团上网球运动相关团购订单量同比激增172%。
论文共同通讯作者、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杜罗军指出,此次原子极限厚度二维金属的实现,不仅超越当前二维范德华层状材料体系,补充了二维材料家族的一大块拼图,还有望衍生出各种宏观量子现象,促进理论、实验和技术的进步。比如,二维金属既为材料理论研究提供一个理想的量子受限模型体系,也是实验探索量子霍尔效应、二维超流/超导、拓扑相变等的绝佳载体。
“香火万家市,烟花二月时。居人空巷出,去赛海神祠。”南宋诗人刘克庄的诗句,刻画出庙会的热闹景象。据统计,截至12日14时,庙会接待游客量超8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