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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起企业补税事件引起市场关注。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上述两起事件,引起了一些企业人士的担忧。这些担忧包括是否存在全国性查税,不少企业担忧如果倒查多年需要补税,这对于经营困难的当下无疑是“雪上加霜”。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第一财经)
作为一种刺激消费的政策工具,消费券在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上有着较明显的作用。我国于多年前便开始探索消费券政策,最初消费券以纸质面貌出现,随着科技进步和时代发展,近年来电子消费券已然占了消费券的大头。相较于纸质消费券,电子消费券优点多多。比如,可以节省印制、运输、回收、管理等成本;从发放到领取,从携带到使用,全程可线上操作,使用起来也更加方便,而且利于职能部门追踪、统计消费情况,更好地开展政策评估和后续调整。
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确定重点督促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春季是赏景踏青的大好时节,长三角地区人口稠密,经济发达,风景名胜众多,旅游资源丰富。区域内铁路织线成网,高铁公交化开行,乘坐高铁快旅慢游已成为一种新时尚。据上铁集团客运部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长三角高铁网络密织,春游客流需求更加多样,春游出行“版图”不断扩张。客流构成出现变化,春游客流由“踏青+扫墓”逐步转变为“以游为主、扫墓为辅”,观摩体育赛事、明星演唱会等也成为新兴出行目的,同时随着红色旅游热度不断攀升,江浙沪皖等地红色旅游景区同样吸引游客打卡游览。高铁新线引流明显,去年,池黄、杭温、宣绩、沪苏湖等高铁新线开通,九华山、仙居、南浔等多地成为新的高铁游目的地,集中在高铁3小时交通圈内的中短途线路备受旅客青睐,周末“微度假”常态化特征更显著。出行范围持续延展,从沪宁杭、苏锡常、甬台温、黄山、淳安等传统旅游城市不断向皖南、浙中、苏北等区域拓展,管内旅游都市景点、名城古镇、近郊乡村热度不减,长三角去往江西婺源、湖北武汉、湖南长沙、福建福州、厦门等地的高铁行也受到越来越多旅客的追捧。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不过,在高途App上,该课程的退课说明中写道,由于在线课程的特殊性质,申请退款时,已解锁更新的课节不可退款;未解锁更新的课节,在解锁前可申请退款,退款成功的课节不能继续学习。
四是价格虚构型欺诈,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大数据杀熟、价格明降暗涨等形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明确,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等行为属于价格欺诈。对于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要求按承诺价格履行或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