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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和抽检制度。”方燕代表说,要重点检查平台在用户身份识别、风险提示、消费陷阱防范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据相关媒体报道,消费者李女士购买了398元的吴彦祖英语课程后表示:“每节10分钟的课程其实只有5分钟是吴彦祖讲课,剩下的时间由其他老师讲解知识。而宣传的AI陪练,也只有语音对话的形式,并非视频对话,明星更像是让人购买课程的噱头。”
“苏州园林实景版《游园惊梦》,让无数游客在园林与艺术的融合中流连忘返”“青春版《牡丹亭》,20多年演出500多场,收获观众百万”……
这一技术突破为未来动态太空作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以往有些评论称X-37B为太空战斗机或空天飞机,现在来看,X-37B正在朝着这一目标前进,活动在高轨道的X-37B随时可以“降维打击”低轨道的航天器。笔者之所以认为X-37B项目正朝着太空作战演进,除了上面提到的变轨技术,还有这次任务包含了太空态势感知试验。据称,这次任务还会在太空进行的测试包括“未来太空领域感知技术”的试验。
邓励说,站在中法关系“新甲子”的起点,让我们两国和两国人民继续秉持建交初心,发扬“敢为人先”精神,肩负起历史使命,为发展中法关系与各领域友好合作、维护世界和平稳定、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更积极的贡献。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2020年1月,杨某以成都某医美公司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使用国产膨体,存在消费欺诈为由,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成都某医美公司按医疗美容服务价格4万元的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成都某医美公司与杨某在建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时,就隆鼻修复术使用进口膨体材料达成合意,但成都某医美公司实际使用国产膨体材料,存在消费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承担杨某手术费用三倍的赔偿责任。据此,判决成都某医美公司赔偿杨某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