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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中尼两国元首共同宣布,双方将本着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精神,建立中尼面向发展与繁荣的世代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西藏里孜口岸建设随之提上重要议程。
对此,麦家建议要迎头赶上,但不能急于求成,“我们需要有耐心,学会等待。只要中国继续保持发展势头,不断融入世界,世界人民会更加喜爱中国的文学和艺术”。
“建议探索制定适应于新时代中企‘出海’保障的‘海外投资促进法’,为保护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夏先鹏表示,“如明确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经济、商业研究机构为投资者提供东道国的投资资讯,提供项目评估服务或资助等。”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提到,招募友师的工作已顺利开展,并得到香港本地杰出女性热烈响应。截至目前,该计划已成功招募到约50位友师,其中不乏女性行政总裁和合伙人。她相信,这项计划将为更多年轻女性提供宝贵的成长机会,帮助她们在未来追梦旅程上行稳致远。(完)
深度参与多边合作。成功举办中国全国人大加入各国议会联盟40周年纪念活动暨第六次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派团出席金砖国家议会论坛、各国议会联盟大会、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亚洲议会大会和第六次世界议长大会筹委会会议等多边活动,围绕促进“金砖+”合作、全球南方团结自强等,推动各国立法机构凝聚共识。
服务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2.6万件。审结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1.8万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5644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典型案例,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某合资公司因中外双方股东经营理念分歧陷入僵局,法院适用诉前行为保全,依法保障外方股东知情权,并促双方达成和解,外方股东主动提出后续纠纷由当地法院管辖。依法保障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为企业“出海”提供法律指引和风险提示。在某专利侵权案中,根据国内某科创企业紧急申请,依法作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首例具有反禁诉令性质的行为保全裁定,支持权利人正当维权,随后中外当事人就涉及境内外6家法院的16起诉讼达成一揽子和解。我国某公司与外国某公司签订船舶建造合同,后外国公司因第三国制裁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我国法院首次适用反外国制裁法受理诉讼并促成和解,我国公司顺利拿到建造款。持续提升涉外审判国际影响力。基于互惠原则及双边条约,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判319件,同比增长11.2%。加强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积极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海事审判经过40年发展,收案从1984年18件增至2024年3.4万件,其中涉外案件累计超8万件,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一大批案例收录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法规判例法系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案例集,我国相关裁判规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春秋旅游副总经理周卫红表示,随着更多客源地的境外游客得以通过更便捷的方式来到中国,了解、感受中国的开放态度、全球胸怀,旅游企业也将结合更多体验性的文化内容,设计丰富多样的出入境游新品。同时,澳大利亚、新西兰也有着很多华人华侨,单方面免签的推出,在方便他们回国探亲访友之余,同时也可以通过旅游,来看看中国发生的深刻变化,体验丰富多彩的生活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