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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全国人大机关建设。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中心任务,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国人大机关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组织第二批20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践锻炼。深化检察对口援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62个基层联系点,推动落实人民检察院装备配备标准,做优做强基层检察工作。制定加强新时代检察技术工作的意见,深化科技强检、数字检察战略,赋能法律监督。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做好确定项目、牵头起草、组织协调、审议把关等立法各环节工作,在党中央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立法工作合力。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遵循客观规律和立法规律,努力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修编、出版并应用立法技术规范。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做好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听取民意“直通车”作用,广泛凝聚立法共识。加强立法全过程宣传解读,举行5次发言人记者会,回应涉立法热点问题,解读新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使立法过程成为宣传普及法律、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广大民营企业家深受鼓舞。历史和实践一再证明,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的基础和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治本之策。
在学术研究方面,何慧俐近几年格外关注妈祖文化。何慧俐认为,妈祖文化对于两岸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链接纽带。基于此,她还牵头与天津市妇联成立“天津大学研究学习实践基地”,与滨海妈祖园区共同建设“天津大学两岸交流研究基地”。
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修改监督法,完善人大监督的指导思想、原则理念和制度机制,更好保障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修改监察法,巩固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提高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两次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更好保障和规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作出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在西宁市湟中区鲁沙尔镇阳坡村,临近银铜器加工基地,店铺内清脆悦耳的叮叮当当声便先传入耳中,循声而去,只见工匠师傅们正专注地敲打着手中的银铜材料,捶打、錾刻、鎏金……围聚一旁的运动员们目光紧紧追随,双眼满是好奇与惊叹,近距离观摩这一传承百年的技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