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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新兴领域立法仍需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还存在短板和弱项;监督工作实效和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需要加大力度;服务代表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人大工作队伍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常委会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或从互联网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约500个市县、近10万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尊重和保障人权,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5.3万人,提起公诉163.1万人。
二是切实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权益性质的合法性,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任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切实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第一,稳中求进,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服务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积极参与、助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促推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服务海洋强国建设。促推绿色低碳发展。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障国防建设。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民生权益保障。
一、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之间公平竞争。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平等对待国企民企落实下来,一视同仁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展壮大。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公平竞争外部审查机制。
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播种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抗旱播种、田间管理、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滚动开展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四级响应,14个省辖市先后启动本地区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全省进入抗旱应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