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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积极把握信息化机遇,推动大数据分析和数字化决策深度融合,成功建成了覆盖全省、辐射全国的就业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
一年年寄语指明方向,一份份嘱托催人奋进。发挥“专”的优势、“商”的特色、“聚”的功能,生动诠释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
澎湃新闻:乌克兰在战争中的原则底线以及目标是什么?现在乌克兰国内民间和上层对于战争的看法、对于泽连斯基的看法,与战争初期相比有变化吗?这对乌克兰的政策调整有影响吗?
笔者跟多位省级、市级税务人士交流得知,目前并没有全国性查税部署。一些地方根据当地税收大数据风险提示等对个别企业查税,是日常工作,也是税务部门正常履职。毕竟税务部门主要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发现偷逃税、少缴税行为,理应依法制止,否则就是渎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借助城市级大气移动监测模型,可以实时对海量监测数据进行自动筛选、深度解析与高速运算,并将杭州主城区精细划分为48000余个300米×300米的微网格单元,显著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监管颗粒度。目前,该模型每小时能高效处理超50万组数据,污染源解析速度提升300%以上。
去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到团组,三次谈及“新质生产力”,进一步阐释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论,深刻回答“什么是新质生产力、如何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课题。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