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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长远,劳动权益的进步从来不能靠外部压力。“强制下班”能成为一时社交媒体热议的景观,但全社会从“强制”到“自觉”,还需要新的文化惯性的培育。
引马镇在结婚礼堂建设中,精心构建“1基地+一站式+全链条”的服务模式。在土车刘社区匠心打造的结婚礼堂基地,其设计精妙融合传统与现代美学,既留存了乡村独有的质朴风情,又融入了时尚新颖的元素,为新人们营造出一个既庄重典雅又温馨浪漫的婚礼殿堂。
2023年,杭州发布“春雨计划”,保障新市民和青年群体来杭就业创业和生活,其中包括推出青荷驿站,为来杭求职面试的非杭户籍且无房青年群体,提供7天6晚的免费住宿和就业创业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据此,对本案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金某约购毒品并予以揭发的行为构成立功的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在裁判中指出并纠正。然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据此,尽管本案一审判决认定金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立功并对其从宽处罚存在错误,但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不得对其加重刑罚,应当维持一审判决对金某的定罪量刑。虽然二审法院认定金某案涉揭发行为不构成立功,导致原判刑罚略轻,但因金某还有其他立功表现进而被从宽处罚,所判刑罚尚未达到畸轻的程度,故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亦无需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
二审判决后,袁某松不服,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袁某松获得报销的5180元用血费用虽然是其常年无偿献血的优惠,但交通事故的赔偿是针对侵权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而该笔费用报销使得袁某松并未产生该项损失,对袁某松请求某保险公司赔偿该笔用血费用的再审请求不予支持。再审法院重新核定袁某松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02299.56元。据此,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各项损失262299.56元(已扣除14万元垫付款),驳回袁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从上述规定看,我国民事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采用的是主观标准,即“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避免法律关系始终处于不确定状态,该条同时规定了起算点采客观标准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即“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法律规定,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主要是解决在权利人长时间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或者不知道义务人、无法主张权利的情形下,如何确定保护期间的问题。对于是否适用二十年的最长权利保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的时间节点并结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是否经过等事实综合认定。
1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其中专门为脑机接口新技术价格单独立项,设立了“侵入式脑机接口植入费”“侵入式脑机接口取出费”等价格项目,各地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脑机接口医疗收费将有规可依。这意味着,一旦脑机接口技术成熟,快速进入临床应用的服务收费路径已经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