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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要解决这一问题,放松税收征管并非良策,因为这不仅涉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渎职问题,也影响社会公平,毕竟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力度不一,将影响企业公平竞争,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回应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期盼。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的经验,制定学位法,更好服务新时代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修订文物保护法,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修订科学技术普及法,培育崇尚科学、追求创新的社会风尚。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统筹推进传染病防治法修改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制定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
二是深挖两岸文化文物“富矿”,共同弘扬中华文化。鼓励两岸学者、文化机构、民间团体围绕宗亲、民间信仰及历史文化开展广泛的合作研究,从文化遗产的保护到文化价值观的传承,全方位、多角度地深入探究中华文明的丰富内涵,展现两岸同胞同根同祖、血脉相连的发展历程。例如,举办“妈祖文化论坛”“两岸妈祖缘”等文化交流活动,完善两岸同名村、同名乡镇、姊妹湖交流机制,组织两岸专家梳理姓氏文化、祖籍地文化等根亲文化脉络,举办两岸船政文化、南岛语族文化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推动两岸同胞共同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和台湾光复80周年,正本清源,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凝聚推动祖国统一的强大合力。
3月7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在认真听取代表发言后,习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实现我军建设“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
“国家之魂,文以化之,文以铸之。”在持续深入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践中,我们要积极为两岸文化交流搭建更为坚实、广阔的平台,让两岸同胞深切感知两岸历史、文化、血缘天然相亲,从而更加坚定中华文化自信,增强民族认同,增进心灵契合。
全国人大代表 汪勇:这次报告中对我们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权益保障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从快递员到货车司机,从仓库管理员到客服人员,我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物流行业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我们也期待着更多的相关的政策能够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