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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湖北枝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补税8500万元,因这笔税款被追溯至1994年,使得税务“倒查30年”成为舆论焦点。二是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月份收到当地税务要求补税5亿元的通知,最近企业宣布停产。
但是仅仅按下局部“暂停键”显然是扬汤止沸。讨论声中,评论区有这样一条高赞留言:“希望强制'下'的不是班,而是不必要的工作、内耗”,可谓切中肯綮。
培训涵盖理论课程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理论课程包括法律法规、职业规范、消毒隔离、沟通技巧等内容;技能操作课程则涉及清洁照护、进食照护、排泄照护、睡眠照护等实用技能。
澎湃新闻:乌克兰在战争中的原则底线以及目标是什么?现在乌克兰国内民间和上层对于战争的看法、对于泽连斯基的看法,与战争初期相比有变化吗?这对乌克兰的政策调整有影响吗?
监督意见。2022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从邢某梅出具的借条内容看,“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一处加盖在“今借到曹某环现金950万元整”上,另一处加盖在“由信用社担保”及邢某梅签名上。根据常理,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不可能既是借贷方又是担保方,因此需要结合案情进一步分析加盖“某乡信用合作社”公章行为的性质。因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张某帻、曹某环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合意,而且没有证据证实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有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加之借条上明确注明“由信用社担保”。据此,可以认定邢某梅系在张某帻要求下通过加盖公章行为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其个人债务提供担保。其次,邢某梅作为时任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在其个人巨额借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根据张某帻要求,通过加盖公章行为欲使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将个人债务风险转嫁至某农村信用合作社承担,张某帻、曹某环对此应当是明知的,其主观上并非善意。同时,某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金融机构,主要经营存贷款、个人储蓄、结算等业务,为个人借贷提供担保并不属于正常经营活动,邢某梅加盖公章的行为不属于依法依规履行职务行为,并不产生表见代表的法律效果。综合全案,应当认定某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担保行为无效。最后,虽然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存在公章监管不力问题,但根据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再审判决认定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专家介绍,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如果没有获得3C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3C认证标志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而对于要求强制认证的这三大类产品,作为买家,该如何鉴定产品的真伪?
吴彦祖的英语口语网课才上线没多久,二手平台上便出现了盗版资源,成交区间在3.6元到8.8元之间。搜索显示,部分卖家已售出百余件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