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按照新的组训模式要求,每次飞行训练展开前,飞行员都要扎实做好理论研究、模拟训练、风险预测等工作;飞行训练中,指挥员根据人装状态、气象条件、剩余油量等情况,科学灵活增设特情训练和应对处置内容,引导飞行员精确用好在空时长,最大限度锤炼技战术水平,实现飞行资源利用率与技战术水平“双提升”;训练结束后,认真复盘各课目训练成果,在“训练—复盘—改进—验证”的完整闭环中查缺补漏,达到“打一仗、进一步”的目的。
据媒体报道,从2月27日开始,大疆开启了“不准加班”运动,强制员工晚上9点必须下班。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员工晒出了自己被“赶”下班的经历,有人直呼“人生第一次被赶出公司”。
活动现场,东湖樱花园发布了9大赏樱活动,包括日夜赏樱、盆景藏春、楚风樱舞、樱园读书会等。今年樱园首次打造凌波门观日出、乘船上岸赏樱花的新游线,开辟凌波门——梅园码头水上线路,强化“游船看景+磨山赏樱”联动效应,为游客开启一场别具一格的晨曦赏樱之旅。
曾在某MCN机构就职的工作人员张洋向记者解释:“像孙源一样,既签劳动合同又签劳务合同,款项标注清晰,不易发生纠纷。但大部分网络主播都是像李女士一样,只签一份‘合作协议’或‘经纪合约’,里面标注条款复杂多变,发生纠纷后,双方也各有说辞。”
2020年1月,杨某以成都某医美公司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使用国产膨体,存在消费欺诈为由,向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成都某医美公司按医疗美容服务价格4万元的三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认为,成都某医美公司与杨某在建立医疗美容服务合同时,就隆鼻修复术使用进口膨体材料达成合意,但成都某医美公司实际使用国产膨体材料,存在消费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承担杨某手术费用三倍的赔偿责任。据此,判决成都某医美公司赔偿杨某12万元。
对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应当在分析加盖公章具体情形的基础上,结合盖章位置、合同性质、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监督意见。2022年9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债务还款日期、保证期间等全面审查,查明至2016年7月28日黄某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时,案涉7张借条中有6张借条(共计1300万元)已超过6个月保证期间。二审法院未主动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届满即判决某建设公司对全部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