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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战场上的攻守双方都存在力量达到极限的“顶点”,越过这个分水岭,攻防之势就可能变化。因此,双方应利用各种手段加速对手“顶点”的到来,创造战机夺取胜利。
何荣香以此为突破口,再次从法理、情理、诚信等多个层面劝说某置业公司负责人:“如果不妥善解决,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公司不仅要承担高额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对企业形象和后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这番话直击要害,某置业公司负责人态度终于转变,主动与业主进一步协商。
杨保全表示,消费者需以“内容质量”而非“明星光环”为核心判断标准,同时善用法律工具维护权益。对于明星课程,监管部门应加强广告合规审查,平台需完善售后机制,避免“流量变现”演变为“割韭菜”乱象。
业内看来,明星跨界教培领域,尽管有着影响力的优势,但教育培训行业有其自身的专业性和规律性。明星不仅要具备适宜的教学方法、运营能力,也需要注重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去年,张俊杰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医学影像“云胶片”应用的建议,得到高度重视,并间接推动江苏省建成覆盖全省的卫生健康云影像平台。医生轻点鼠标即可调阅跨区域影像报告,患者告别了“扛袋子看病”的时代。
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原来,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该楼盘二期预测绘与实测绘聘请的公司不同,两家公司计算方式也不一样,因此造成2#、3#、5#楼涉324户房屋的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有较大差异,其中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的有133户,实测面积小于预测面积在4.41㎡至7.29㎡不等,该超出部分均为公摊面积。业主认为按照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