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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国有、民营等各类所有制经济,做到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违法犯罪一律依法惩治。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强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案件的审查,严防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46件72人,改判13人无罪。严惩对企业造谣抹黑、敲诈勒索等犯罪。黄某伙同他人在网上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以付费删帖等方式敲诈勒索21家企业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出台司法解释,规范大企业及时支付账款。某大型建筑企业“以大欺小”,与一混凝土小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约定,收到第三方款项后再支付其账款,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犯罪案件8474件10873人。立足审判为依法经营企业增信,助力17家科创企业成功申报“科技成果转化贷”1.1亿元。深化落实“知假买假”司法解释,某“职业索赔人”大量购买地理标志产品方竹笋,以不符合食品检测标准为由起诉索赔9万元,法院判令经营者退还货款并按正常食用消费额承担10倍赔偿金2000元,同时发出司法建议,促推行业工艺升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产业长远发展双赢共赢。
另外,近些年受经济下行、大规模减税降费、楼市土地市场低迷等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受到一定冲击,而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在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也有更大的动力加强征管,查漏补缺,依法依规征收该征收的税费。当然,税务部门也要同时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红线。
随着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国家战略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这些年,习主席就“加强跨军地治理”“加强军地战略规划统筹、政策制度衔接、资源要素共享”“深化科技协同创新”等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二是切实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不断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诉讼权利,在司法层面真正落实平等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强调权益性质的合法性,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依法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任何主体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切实以法治的确定性助力提信心、稳预期、促发展。
(一)加大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实施力度。实施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支出强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重点领域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适时降准降息,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保持流动性充裕,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加强各类政策和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的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增强政策合力。注重把握政策出台和实施的时机和力度,根据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充实完善政策工具箱,确保宏观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加强预期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策引导力、影响力,塑造积极的社会预期。
正所谓“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文化依其个性而独立存在,法律文化亦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着深厚底蕴和独特魅力,它不仅属于中国,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作为政协委员和法律工作者,我也将积极履职,践行“两个结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