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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外交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以推动落实元首外交成果为首要任务,结合人大职能职责,加强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对外交流交往。一年来,共派出71个团组赴68个国家访问或出席国际会议,接待86个国家的代表团来华访问或出席研讨班,签署6项立法机构合作协议。
赏读会特别邀请了北京民歌专家、北京市艺术研究所研究员陈树林作为导读人,邀请中国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教授张天彤作为导赏人,为读者详细阐述北京民歌的历史渊源和文化背景;以号子、小调和生活音调三类为例,深入剖析北京民歌的唱腔、曲调及其演变过程,使读者对北京民歌有了更为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习近平总书记常常为“半边天”点赞。她们中,有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也有中国首位进入太空的女航天员;有把生命献给脱贫攻坚事业的“80后”青年干部,也有与共和国同成长的“最美志愿者”;有被称为“小巷总理”的社区工作者,还有返乡创业的“新农人”、从事家政服务的“阳光大姐”、扎根西藏的大学生村官、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大学生……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自上海长宁法院1984年成立首个少年法庭,我国已有少年法庭2700余个,由单一审理刑事案件到全面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更好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1万人。对长期作案、先后拐卖17名儿童的“人贩子”余华英和强奸未成年人、性质极其恶劣的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等,依法判处死刑。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落实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未满十四周岁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主犯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同案未参与犯罪预谋和加害行为的被告人,依法不予刑事处罚,由相关部门专门矫治教育。推动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帮助失足少年回归社会。助力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不断落实。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7万份,依法撤销598名“生而不养”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孩子虽在校,家长也有责”,校园侵权案中学校担责案件占比较2023年下降5.3个百分点。某小学生在学校下楼时摔倒受伤,楼梯设施完善,老师经常开展安全教育且事发后及时送医,法院认定学校已善尽管理职责,判决不担责。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法院近4万名法治副校长切实担起守护责任。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制度,在某劳动争议案中认定当事人有暴力犯罪记录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支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让学生在法治守护下健康成长。
近年来,人民法院针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反映强烈的侵害商誉行为,切实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有利舆论环境。一是加强对各类侵害人格权行为的依法惩戒。针对蹭热点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侵害民营企业声誉、无事实依据抹黑企业或者企业产品、在微信朋友圈及群聊中发布侮辱性言论侵害企业名誉权、同业竞争者虚假投诉进行商业诋毁等各种类型的侵害人格权行为,依法予以惩处。
三是规范执行方式。在财产控制中,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尽量采取“活封”“活扣”措施,尽力避免“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在执行方式上,尽量优先采取方便执行且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执行措施,以减少强制执行成本、力争最小权益减损。强化执法监督和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执行工作规范提升”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严查并纠正超标准收取诉讼费、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各种不规范执法行为。
(五)加强人大对外交往。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和对外工作特点优势,增强人大对外交往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推进各层级对外交往,全方位开展与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