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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愈发方便快捷,但在商品详情页中,可能潜藏着商家精心设计的文字陷阱,即商家单方制定的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霸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因此,在商家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为消费者提供售后服务时,消费者应当勇敢说不。网购中常见的无效“霸王条款”有以下几种,消费者可注意识别:
一是商品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无法现场体验商品或服务的网络消费者设置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除定作、鲜活易腐、特定的数字化产品和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宜退货的商品外,消费者对网购商品不满意的,在保持商品完好的情况下,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对于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的,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其无理由退货权。
在全球每10件家电专利有7件来自中国的今天,周云杰说:“科技创新是品牌立足世界的关键变量,企业要走向世界,必须锚定科技创新这个基点,不断‘寻尖’‘攻尖’,才能‘拔尖’‘顶尖’。”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呼吁,“妈妈岗”未来应朝着更加规范化、多元化和包容化的方向发展。在拓宽适用人群方面,既然已经有地方扩大到包括男性,可以进一步推广,让所有承担育儿责任、有就业需求的人都能受益,这样能更全面地解决育儿家庭的就业问题,体现社会公平。
近年来,解放军绕岛巡航、军事慑压已成常态。3月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新闻发言人吴谦明确表示,“解放军一向是打‘独’促统的行动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这种竞争既包括企业之间为争夺市场份额进行的价格战、无序扩张等,也包括企业内部一些没有价值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的内耗等。应该意识到,创新成果比加班时长更受认可、绩效考核更看重“质”而非“量”,才更有利于激发员工的活力和积极性,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综合实力,进而增加其参与市场竞争的砝码。进而言之,企业刀刃向内“反内卷”,对推动相关行业甚至整个社会的“提质增效”,都有一定价值和意义。至于一些网友担心的,“强制下班”后是否会有“线上工作”“隐形加班”?应该明确的是,任何改革、变化都是有难度的,也是需要时间检验的,人们不妨拭目以待,多一些耐心和包容。
全国人大代表,华工科技党委书记、董事长马新强讲述,为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华工科技多年来奋起直追,在曾被发达国家垄断40年的激光领域杀出重围——新能源汽车车身激光焊接提速至43秒行业最快,以每年35%的全球产品订单量增长速度改写产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