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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商家有义务如实标注成分、热量及添加剂。所以消费者可通过标签得知饮品的主要成分及所含热量。若商家通过模糊话术或者虚假标签掩盖高糖、高热量事实,则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此外,商家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健康权,若饮品因草酸含量高导致消费者健康风险(如肾结石),商家未标注警示信息,可能需承担产品责任。同时,商家也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祈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飞律师分析认为,若商家存在故意隐瞒高热量成分等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 “退一赔三”。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伦敦3月12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第三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英国推介会12日在伦敦举行。中英政商界代表150余人参会。
睡前避免高强度运动,可选择瑜伽、拉伸、散步等温和运动,有助于提高睡眠质量;运动后若尿液变成浓茶色,应警惕横纹肌溶解,尽快就诊。
报道称,3月12日,法国、英国、德国、意大利和波兰五国国防部长将在巴黎举行会谈,欧盟和北约代表以及乌克兰国防部长也将参会,会谈将围绕“欧洲必要的重新武装”和对乌克兰的军事支持展开。
时值孙中山先生逝世100周年,由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联合推出专题纪念展,从3月12日至6月12日在中山市孙中山故居纪念馆展出。
上海交通大学在3月5日表示,近年来该校一直“在‘小步快跑’,年均扩招近150人,主要集中在国家最紧缺的前沿学科”;南京大学则在题为《南京大学连续第四年扩大新工科本科人才培养规模》的消息中提到:“近三年南京大学持续扩大本科招生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