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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后,袁某松不服,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对于袁某松因无偿献血行为而获得报销的5180元用血费用,不属于袁某松因事故直接造成的损失,故维持一审法院对该笔费用不予赔付的结果。二审法院对袁某松请求的各项损失重新审查,认定袁某松的各项损失合计388591.56元。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判决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袁某松各项损失248591.56元(已扣除14万元垫付款),驳回袁某松其他诉讼请求。
据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3月11日,由法国发起的30多个国家的军方首脑会议在法国首都巴黎召开。会议聚焦讨论一旦乌克兰与俄罗斯达成停火协议,各国愿为乌克兰的安全保障做出贡献,特别是为乌克兰组建一支所谓国际安全部队。
随着固态电池风口渐盛,越来越多企业开始“上桌”。一汽集团首席科学家兼研发总院(科技创新管理部)高端汽车集成与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王德平说,经过近几年发展,我国全固态电池关键技术研发取得突破,目前正处于原型样机阶段。能量密度达400瓦时/千克的全固态电池,有望在未来2年至3年内实现小批量装车应用。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5日作出(2020)吉0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2022)吉民终461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并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2023)最高法民再262号民事裁定:一、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吉民终461号民事判决及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王天玉认为,最高法发布的第42批指导性案例,体现了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对于其中符合劳动关系的依法予以确认,保障他们的权益;对于没有构成劳动关系但存在某种程度劳动管理的,属于新就业形态的新情况,可以参考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中的“劳动三分法”。“对于新情况,现在的法律制度还没完全跟上,要以文件规范的协议为基础,探索出一个行业保障的模式方案”。
在建工程的承包人向该工程的抵押权人承诺放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放弃行为是否损害建筑工人利益。损害建筑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无效;不损害工人利益的,放弃行为有效,但仅对该抵押权人产生建设工程价款债权的清偿顺位劣后于抵押权的效果,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据此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仅仅按下局部“暂停键”显然是扬汤止沸。讨论声中,评论区有这样一条高赞留言:“希望强制'下'的不是班,而是不必要的工作、内耗”,可谓切中肯綮。
一审判决后,冯某慧、李某均不服,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冯某慧上诉请求改判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李某上诉请求纠正一审判决认定其与何某荣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部分事实,何某荣向其转账不属于赠与,是双方正常合作关系和经济往来,但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二审法院认为,李某虽辩解何某荣向其转款行为系基于双方存在投资合作关系的经济往来,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何某荣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向李某转款37.94万元,其财产处分行为未得到冯某慧追认,赠与行为无效。赠与款项中有50%份额属于冯某慧,何某荣系无权处分。何某荣向李某赠与金额37.94万元,在扣减李某向何某荣转款金额14.77万元后,余下23.17万元,其中50%份额属于冯某慧所有,李某应予以返还。据此,撤销一审判决,判令李某返还冯某慧11.59万元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