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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731亿元,同比增长4.0%,比上年全年加快0.5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2462亿元,增长3.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269亿元,增长4.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73939亿元,增长3.9%;餐饮收入9792亿元,增长4.3%。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1.5%、25.0%。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继续显效,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6.2%、21.8%、11.7%、10.9%。全国网上零售额22763亿元,同比增长7.3%。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8633亿元,增长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2.3%。从环比看,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月增长0.35%。1-2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4.9%。
2024年,上海对招商引资工作体制机制做了调整优化,组建了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专班,构建了“1+6+20+X”的招商工作体系,建立了招商和服务一体化推进机制,彰显了“以服务促招商,以招商谋发展”的发展理念。
中国低空经济联盟执行理事长罗军告诉记者,《方案》的发布,将加大消费级无人机在文旅、航拍等领域的大规模应用,以及低空文旅项目的推广,将进一步拓宽文旅休闲业态,鼓励更多新兴文旅项目加强商业模式创新,激活文旅景区活力。
“我认为不会。”倪鑫告诉记者。早在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这意味着,目前AI只能提供诊疗建议,最终的诊疗方案仍需要医生本人把关。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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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我国灵活就业人员总量突破2亿人,其中,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电商领域灵活就业人数超8000万人。新就业形态为劳动者提供更多更优就业机会,背后是新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在其快速演进和调整过程中,也带来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实现合法合规的良性发展,成为摆在政府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面前的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