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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为保障新业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一些地方已进行了积极探索:福建省于2024年6月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在全国率先针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保障作出规定,提供“两癌”筛查服务,还要求平台算法需考虑女性生理特点,保障女性劳动者的特殊权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推出全国首个女性灵活就业保险“禅城灵姐·妈妈岗(港)保”,覆盖育婴师、主播等新业态,填补职业风险保障空白。四川省绵阳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建了一支由52名女律师组成的法律维权服务团,其中有7名女律师受聘为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定期开展“妈妈赋能成长营”课程宣讲,从亲子教育到家庭关系经营,多维度关注新业态女性劳动者在家庭角色中的成长与发展。
近年来,何慧俐在天津大学牵头成立了海峡同文书院,通过共同开展论坛、研习、讲座等活动,促进两岸学术理论与实践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与此同时,她还策划两岸菁英文化研习营,促成台湾青年、学术团体、政商团体等到大陆研学,举办“中国古代文学创新论坛”,以“中国古代文学与文化如何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与心灵契合”等主题,加速两岸融合步伐。
由于缺乏对当地法律、法规的了解而产生合规问题,是企业“出海”过程中最常见的风险。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许亚南提出建立全国性域外法查明平台,为企业提供他国法律文本和判例查明服务;同时搭建涉外法律服务“一站式”“点单式”平台,打造涵盖跨境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涉外法律服务产品,方便企业在线“选购”。
2024年,我国技能人才建设取得重大成就。人社部门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各地聚焦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向310万人次劳动者发放技能提升补贴51.3亿元。实施“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超过1200万人次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对党中央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具体而言,一方面,强调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全面贯彻“平等保护”原则。另一方面,强调必须是对所有类型的“合法权益”依法进行保护。
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胡默达)“一老一幼”等民生议题是牵动中国亿万家庭的民之关切、“国之大者”。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言,应创新举措、持续完善专项保障机制。
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