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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的毕业考核方案应该是多维度考核,不同专业可以根据其特性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南开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刘堃说,除了硬性标准之外,高校还可以进行弹性探索,为人才提供更广阔的成长空间。对于应用型专业,更应注重差异化考核,侧重考查学生的实操能力以及与行业需求接轨的能力。
据统计,2024年共有4887人入住萧山区青荷驿站。萧山区委组织部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波说:“经社保数据核对,截至2024年年底,入住萧山青荷驿站的年轻人中,每4人就有1人选择留在杭州。”
其二,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犯罪线索不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实践中,犯罪分子为获得从宽处罚,有时会不择手段地以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任何人都不应该从其违法行为中获利。若不问线索来源,将上述情形认定为立功,有违基本法理,会“催生”新的违法犯罪。正是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实践中对立功制度的运用,明确:“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本案中,被告人金某虽然帮助公安机关抓获了毒贩、缴获了毒品,但有关贩毒活动是在金某主动约购毒品的情况下发生的。金某获取犯罪线索的方式虽然不直接符合上述规定所明确例举的行为方式,但无疑具有非法性。如果将揭发自己主动参与、甚至引诱他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认定为立功,无异于变相鼓励犯罪分子以人为“制造”犯罪的方式获取立功表现。从立功制度的精神出发,应当认为金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手段获取立功线索,不应认定立功。
雪季临近尾声,吉林北大湖滑雪场依旧热闹。在高级雪道上,39岁的袁春明正以专业倒滑姿势举着云台相机,镜头紧追一位高难度跳跃的滑雪者,飞溅的雪雾在晨光中折射出彩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因婚外情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的,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当认定无效。无过错一方有权向受赠人追回全部赠与财产。在无过错方起诉婚外第三者返还财产案件中,夫妻双方均未提出分割共同财产请求,人民法院径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受赠人返还部分赠与财产的,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监督。
“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资源,优化完善创新资源布局,努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着力打造西部地区创新高地。”
对法定代表人在借条上加盖企业法人公章行为法律性质的认定,应当在分析加盖公章具体情形的基础上,结合盖章位置、合同性质、目的等因素综合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不属于善意相对人,该担保行为无效。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的,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