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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支持和保障代表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各位代表依法履职、不负重托,带头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各方要协同发力,推动首发经济从‘网红’变‘长红’,形成供给和需求在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田轩代表建议,以创新链突破技术卡点,以产业链协同完善供给网络,以生态链培育营造更优创新环境,以安全链防范风险,坚持首发经济“新”的内核、深耕“质”的厚度,让首发经济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
2019年3月,关于规划论证编制工作,习主席强调,要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安全战略、军事战略要求,统筹当前建设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做好需求论证、规划衔接、任务对接,确保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接续推进。
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指导原则: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依据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名誉权。平等对待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的法律保护。
最高法民二庭负责人:涉民营企业名誉权纠纷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侵权行为主体多样,包括自媒体以及其他网络用户,其中网络自媒体侵权为多发类型之一;二、侵权方式多样,包括网络自媒体为蹭热点、博流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或者通过标题党形式误导公众、降低企业社会评价等方式;三、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给企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甚至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涉及公众人物或者热点事件的网络侵权案件,容易引发舆论关注,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精神压力;四、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新的信用评价手段不断出现,其中一些名誉权侵权因素更具有隐蔽性,手段新颖、责任构成也更加复杂。
在更好促进文化“出海”方面,她建议可以成立中国网络作家协会,这既能有效解决“作家权益受损”“平台垄断滥权”“内容生态失序”等行业痛点,又能通过组织化运作,为中国网络作家“出海”保驾护航。(完)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人民法院在交叉执行中注重统筹兼顾,既保障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的负面影响。比如最高法院直接督办执行新中国成立以来标的额最大的知识产权纠纷“蜜胺”案,四级三地法院协同合作,促成双方当事人全面和解,实现执行一个案件,保护双方企业,助推三地经济发展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再比如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某矿业公司系列执行案集中提级执行,以“放水养鱼”式执行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执行到位达2.44亿元,上下游民营企业债权依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