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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经费和科研力量支持,全面推进国家、省市联动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加强新技术手段运用,提高“空、天、地、网”实时监管能力。通过数字化等新技术手段,将历史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存档,既便于长期保存与研究,也能为公众提供全新的文化体验,还可以有效监督和监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状况,及时发现并制止破坏行为。积极发挥公益诉讼作用,畅通公众参与遗产保护监督的信息渠道,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监管、共同发挥作用的良好局面。
“新干大墓中有许多器物具有典型的中原殷商文化特征,有的又带有江南地方特色,这些器物呈现出了多元文化因素相互交融的特征。”陈书迁表示,通过这些特征可以更好领略多元一体进程中的中华文明。(完)
两会期间,“文化传承发展”再度成为高频词,从报告中的“稳”与“进”,到政协委员们深入文化腹地的扎实调研,中国文化正经历一场从“自觉”到“行动”的深刻变革。
对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抗旱播种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抗旱播种、田间管理、旱情监测、水源调度等提出要求。严格落实以气象预报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滚动开展旱情会商,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省级抗旱应急四级响应,14个省辖市先后启动本地区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全省进入抗旱应急状态。
三是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避免大企业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给下游供应商或者施工方等中小企业,健全治理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持续发挥《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的统一法律适用功能,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适时发布典型案例,引导大型企业诚实守信,保障中小企业及时获得支付,对大企业、中小企业给予实质上的依法平等保护。
合力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前化解纠纷1218.2万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1至5号司法建议,涉房屋买卖、信用卡、保证保险等案件均大幅下降。针对医保基金监管、房屋征收补偿发出第6号、第7号司法建议。推广“六尺巷”调解工作法,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焕发出蓬勃生机和力量。
保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法律合作对接平台,推动大湾区司法法律规则衔接。修改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司法解释,切实保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7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7840件。会同中国侨联制定加强侨益司法保护意见,推动出入境记录、不动产证明等高频需求“一键查询”,让侨胞侨眷回家更暖心、发展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