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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法人对担保行为无效存在过错时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虽然相对人对法定代表人以企业法人名义提供担保是否属于有权代表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时将导致该担保行为无效,但如果该企业法人在选任法定代表人不当、监督不力,公章管理混乱,对公账户大额资金交易监管缺失等方面存在过错,则应当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该缔约过失责任的范围应当综合法人的过错程度及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力等因素依法予以合理确定。
支配性劳动管理是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规定了工作时间、地点、内容等对整个劳动过程各个环节的指挥命令。如果劳动者不服从单位的支配性管理,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进行惩罚。
2018年1月4日,文某强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某高速路段发生三车相撞交通事故,致袁某松等多人受伤。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文某强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肇事车辆属文某强个人所有,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至2018年7月20日,袁某松先后住院治疗197天,产生医药费88774.40元,其中包括5180元用血费用。因袁某松此前曾多次无偿献血,2018年3月14日,贵阳市公民献血委员会办公室将该5180元用血费用报销。
(二)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范围应当结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内容、合同目的及欺诈部分在商品或者服务中所处地位综合认定。消费欺诈纠纷案件中,认定经营者按照全部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还是按照存在欺诈部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当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以及存在欺诈的商品或者服务在整体商品或者服务中所处的地位。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存在欺诈的商品或者服务不能独立于整体且属于核心关键部分,则经营者应当按照整体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为基数而非按照存在欺诈部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为基数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应当准确适用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规则,发现人民法院认定惩罚性赔偿范围确有错误的,应当依法监督。
该驿站负责人吴杭园介绍,春节后是求职旺季,一周内就有超过200人提交申请。2024年7月上线以来,这里累计接待3600多人次。
“开放的雪道越多,我们需要的人手也就越多。”朱宇超介绍,为满足本雪季和下个雪季雪场的安全运营需求,当地近期将开设多轮专业课程,培养更多人加入这一新职业。
以“数”赋能,以“数”辅政,以“数”惠民。就业大数据智慧服务平台的启动,为山西省就业数据赋能按下了“快进键”。山西省人社部门表示,平台将进一步提升就业信息汇聚协同服务能力、就业大数据引导服务能力和“互联网+就业”创新服务能力,为全省就业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