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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闵行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最终,法院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错及被告为原告名下房屋添置的物品数量、价值及折旧情况,结合当地习俗,酌情确定被告返还彩礼3万元。
通用技术沈阳机床战略和运营部部长董凌云:“在技改之前,一个人最多看一到两台机床,都要人工上下料,整个工作强度比较大,效率相对比较低。现在,车间完全是自动化生产线,生产效率提高了50%,和过去比是非常重大的进步。”
据媒体报道,从2月27日开始,大疆开启了“不准加班”运动,强制员工晚上9点必须下班。在社交平台上,不少员工晒出了自己被“赶”下班的经历,有人直呼“人生第一次被赶出公司”。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经济大省发展得快一些,理应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今年在江苏代表团,总书记的这句话,让来自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的吴惠芳代表思绪万千。
科尔图诺夫:在某种程度上,泽连斯基成为了自己成功的受害者。毫无疑问,他是一个非常有技巧的沟通者和有天赋的表演者。在冲突开始时,他成功地说服了大多数乌克兰人,让他们相信胜利就在眼前。因此,乌克兰人现在很难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他们的国家必须做出重大让步才能实现和平。尽管如此,我们可以看到乌克兰公众舆论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和平解决,即使这种解决不是基于决定性的军事胜利。当然,乌克兰领导人在与莫斯科进行任何谈判时,都必须牢记这一变化。
监督意见。2021年7月22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认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享有用血费用减免的法定权利;《贵州省献血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减免权利应认定为国家鼓励倡导无偿献血行为而立法设定的奖励,其与侵权之债产生的原因不同,不属于同种性质的法律关系,不能混同,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应因被侵权人获得用血费用报销而减轻。本案中,袁某松在受伤前已经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其因交通事故受伤支出的用血费用,属于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血液管理部门虽对该项费用予以报销,但不应抵销侵权行为之债。侵权人仍应对该部分用血费用予以赔付。再审判决混淆法律关系,将无偿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与侵权人的侵权损害赔偿等同,适用法律错误。其次,无偿献血是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共济行为,是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若认定无偿献血者的用血费用不能向侵权人主张,不仅减轻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还将导致本应给予无偿献血者的奖励成为侵权人减责的借口,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5月25日作出(2020)吉0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30日作出(2022)吉民终461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宣判后,长春某泽投资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并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2023)最高法民再262号民事裁定:一、撤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吉民终461号民事判决及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